材料:中国国家药监局称,长春长生存在使用过期材料,混合不同批次的产品等8大违法事实。问题疫苗事件最终落下帷幕,中国国家药监局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的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人民币。同时,吉林省食药监局吊销该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罚没款共计91亿元。
材料二:2019年1月1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I月2日,对在权建肿瘤医院涉嫌非法行医的朱某某立案侦查。从媒体现有报道来看,在销售权健产品时,一个售价千元的鞋垫,据称是对O型腿、心脏病、前列腺炎都有奇效;负离子磁卫生巾所能生成的“高浓度银离子”和“负氧离子”,则可以治疗各种男女生理疾病;有效成分和果汁无异的“本草清液”,却被标榜可以“排毒”售价千元......这些听起来匪夷所思、无所不能的疗效,遍布在产品销售的各种话术之中。
(1)材料一中接种假疫苗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材料二中权健公司侵害了消费者哪些权利?
(3)有同学认为:“只要相关部门加大惩罚力度,就能够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了。”请评析这个观点。
(1)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④提请仲战机构仲战: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知情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
(3)这个说法是片面的:
相关部门加大惩罚力度有利于保证食品药品安全。除此之外还需要国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要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消费者要学习消费知识,做成熟的消费者,提高监督意识,敢于同制假售假的行为作斗争。
【解析】
此题旨在考查消费者如何维权。结合教材知识,材料一中接种假疫苗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从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战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予以维权。(2)此题旨在考查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根据对材料的分析,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3)结合教材知识,分析“只要相关部门加大惩罚力度,就能够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了。”的观点是片面的,理由可从相关部门加大惩罚力度,只是有利于保证食品药品安全,除此之外还需要国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要诚实守信、消费者要学习消费知识、提高监督意识,敢于同制假售假的行为作斗争等方面作答。
消费者的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7)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8)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负有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的劳动和合法权益;
(2)按商品使用说明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商品、遵守规定或约定的服务制度;
(3)投诉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等问题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据。
消费者权益日的历史由来:
现代工业化生产的飞速发展及生产技术的革新运动,促使消费品日渐增多,消费结构日趋复杂。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消费事故和难题,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的侵害。为了应对这种问题,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目前,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日期确定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之后每年都会在3月15日推出315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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