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青少年网络安全与新媒介素养》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有57.8%的青少年选择微信作为与朋友沟通的媒介,有41%的会把网上没见过面的陌生人加入自己的朋友圈,有59.4%的会在朋友圈里晒自己、家人或朋友照片。高达69.6%的青少年相信微博、微信朋友圈里所有信息来源的可靠性。甚至很多青少年相信诸如不转发信息就代表没爱心、不孝顺,不转发信息,家人将会如何等诅咒式的理由,就随意转发了。还有37.1%的青少年使用过微信支付进行消费。
材料二:近年来,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违法犯罪频发,不法分子通过一些违法违规网络服务平台,传播获取钓鱼木马、个人真实身份和账号信息,利用网络改号电话、短信群发器等大肆实施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此,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决定从2016年5月初开始集中开展涉网络诈骗等多发性犯罪网络服务平台专项整治。
(1)材料一主要反映了什么问题?
(2)结合材料二说明,公安部开展上述专项整治行动有何重要意义?
(3)结合上述材料谈谈,青少年应该如何做出正确选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材料一反映了青少年使用微信比较普遍,但缺乏安全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
(2)①打击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整顿网络秩序,维护网络安全,促进网络文明。
②维护公民隐私权、财产所有权等合法权益。
③增强公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3)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必要的网络安全知识,做到安全上网。
②提高正确选择媒体、甄别网上信息的能力,拒绝不良诱惑。
③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守网络道德与法律,学会理性通过互联网参与社会公共生活。
④懂得维权的方式和途径,用法律手段维权。
违法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也称为严重违法行为。
刑法:
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事犯罪和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刑罚:
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刑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罚的种类和特点: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也叫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主刑的特点是: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附加刑的特点是:附加刑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独立适用。
违法行为: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也称为严重违法行为。
违法的分类: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刑事违法。
四种不同的法律制裁:①违宪制裁;②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③民事制裁;④刑事制裁(刑罚或刑罚处罚)。刑事制裁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制裁。
犯罪的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它们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本质特征:触犯刑法。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①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触犯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和行为。 ②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比较大,触犯了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和行为。
联系:①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 ②它们都是违法行为,都对社会具有危害性,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般违法行为 | 犯罪行为 | |
社会危害性 | 较小 | 更大 |
违法性 | 违反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 | 违反刑法 |
应受处罚性 | 应受民事制裁或行政制裁 | 应受刑罚处罚 |
一般违法行为 | 犯罪行为 | |
社会危害性 | 较小 | 更大 |
违法性 | 违反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 | 违反刑法 |
应受处罚性 | 应受民事制裁或行政制裁 | 应受刑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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