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芳退休后与儿子李勇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洋房,之后一直跟儿子生活,女儿李华除偶尔看望母亲外,未曾给其更多的关怀。2015年,张芳在公证处立下遗嘱,她去世后洋房归儿子,此举引发女儿不满。2018年初、张芳去世后李勇去母亲单位领取了一笔抚恤金。对上述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A.李勇领取母亲的抚恤金是行使财产收益权
B.李华未对母亲尽赡养义务,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C.母亲去世后,李勇通过遗瞩继承的方式获得洋房
D.母亲将遗嘱公证之后,李勇就拥有了洋房的所有权
C
【解析】此题旨在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说明问题的能力。根据所学知识,C的判断正确且符合题意,应入选。A的判断错误,李勇领取母亲的抚恤金,不是行使财产的收益权。这一权利必须是对自己的财产才能行使,母亲的抚恤金不是李勇的个人财产;B的说法错误,即使李华未对母亲尽赡养义务,作为女儿,仍然是母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D的说法错误,即使母亲立下遗嘱,也要待母亲去世后,李勇才拥有对房子的所有权。这三项应排除。故该题选C。